定义:
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是经接收、解调、调制后的卫星信号混合入共用无线电视系统前端部分,经传输分配系统送至各用户终端的系统工程。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包括卫星电视接收系统、CATV、无线电视网接入系统、图文电视系统、数据通讯系统等的设计、安装与调试。
内容描述:
所谓卫星电视信号是指电视节目由电视台通过卫星地面发射站,用定向天线通过上行频率(f1)向太空中的卫星发射电视信号,卫星转发器接收到来自地面的电视信号后,经过放大、变换等一系列处理,再用下行频率(f2)向地面服务区转发电视信号。这样,服务区众多的地面卫星接收站便可接收到电视台发出的电视节目。
组成:
天线部分:采用高精度卫星接收天线。要求在抗风、耐腐蚀、高精度接收、高可靠性方面现了优异的性能。
前端部分:系统前端由卫星接收机,解码器,邻频调制器,混合器等组成。
传输系统:从整个系统的要求分析,系统的主干网采用同轴电缆,将有线电视前端机房提供的经过处理的前端电视节目信号及信息,经由分支分配网络送至各终端点,完成系统信号的下行传输;同时,各个终端又可将上行信号经系统分配网络传输到中心。